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报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的通知》(市卫人口[2022]2号)精神,开展我校在编教职工计划生育信息年审变更工作。
1.报送范围
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2021年个人计划生育情况。
2.报送内容
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》内的教职工婚姻、生育(收养)情况;2016年以前生育(收养)二孩及二孩以上的,要附批准生育或接受处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,复印件须由承办人标注“此件与原件一致”,承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。个人档案中没有或需要变更个人婚育情况的填写《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3.报送要求
1.报送时间:2022年3月31日前,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将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》电子版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(A4纸)一份、需变更填写的《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》两份,报送学校人事处510室。
2.我校教职工计划生育信息库是教职工计划生育审核工作的依据,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主动承担本单位、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审核责任,如实填报相关信息;报送的信息要符合生育时的政策规定,对不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要如实提供印证资料;及时上报人事处,严谨漏报、瞒报,发现漏报、瞒报的,按照规定追究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附件:1.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
2.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
人事处
2022年3月9日